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以下这些:
一、申请调解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
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
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九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四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六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