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五 法录帮 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2.6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五)征求意见稿》【仲裁未提供证据的处理】依法负有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在仲裁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或拒不提交证据的,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裁决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用人单位在诉讼阶段提交该证据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认定。 TAG标签:司法解释 争议 劳动纠纷 劳动 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