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律师解答

事实劳动关系情形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事实劳动关系情形是什么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