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天数 法录帮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1.3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女职工生育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剖腹、侧切、三度会阴破裂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TAG标签:工资福利 女职工 劳动纠纷 天数 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