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加班费基数是多少

加班费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数作为加班费的基数,此外还可以以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基数。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
1、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则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2、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员工在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加班费基数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