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怀孕期间工资的支付标准

怀孕期间工资的支付标准: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怀孕期间工资的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