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抵扣细则

个人所得税抵扣细节:首套房贷款利息:按1000元/月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住房租金:按800元-1500元/月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万元(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32万元(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个人所得税抵扣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