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职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