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陕西省最低工资

陕西省最低工资调整后一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元/小时。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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