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伤残军人优抚标准

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6021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58310元;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56400元;
二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5449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51620元;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49690元;
三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4781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44930元;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42080元;
四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3918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35370元;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32500元;
五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3061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26760元;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24850元;
六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2392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22630元;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19120元;
七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1817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16260元;
八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1147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10500元;
九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953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7650元;
十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669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5730元。

伤残军人优抚标准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