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延长劳动时间怎么算

延长劳动时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并支付延长工作时间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延长劳动时间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