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丧葬费和抚恤金有什么区别

丧葬费是用于安葬死者的。标准是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丧葬费和抚恤金有什么区别

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三十六条

 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的临时工、季节工及试用人员,其劳动保险待遇暂定为下列各项: 

一、 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待遇与一般工人职员同。 因工负伤医疗终结, 确定为残废后完全丧失劳动力而退职者,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十二个月;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分配适当工作。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间以三个月为限, 其医疗待遇与一般工人职员
同。 停工医疗期间,在三个月以内者,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月发给病伤假期
工资,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满三个月尚未痊愈者,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本人工资三个月的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三、 因工死亡时,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三个月,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
属一人者, 发给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发给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
上者,发给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四、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 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 其数额为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三个月。
五、 怀孕及生育的女工人女职员,其怀孕检查费、接生费、生育补助费及生育假期与一般女工人女职员同; 产假期间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产假工资, 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