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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解除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解除补偿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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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补偿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解除补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补偿是不是强制性的要注意以下几点,1、先仔细看看你们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要提前通知的特别约定;

2、若有特别约定,则应依照合同中的约定提前通知,否则要支付代通金;

3、若无特别约定,则只要是在合同到期日前通知就没有代通金;

4、由于是公司不再续签,所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公司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还没通知你是否续签,而你继续在公司上班则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通知你不再续签其实就是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在不符合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从你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止的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为该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