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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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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有时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有时候无需支付,到底哪些情形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作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认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    12.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者变更劳动从下周一开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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