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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怎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孕妇怎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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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才可以呢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处理

实践中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下面分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