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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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可以一直领取吗

失业救济金不可以一直领取,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总月数与连续缴费年限有关。
连续交费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3年以上不满4年,领取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4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此外,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

失业救济金可以一直领取吗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