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纠纷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社保纠纷/列表

死胎报销规定

死胎后可以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报销:
1、女职工流产后,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死胎报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