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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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保险公司的流程具体是

工伤报保险公司的流程具体是
律师解析:1、是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一方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所需的材料
2、然后由该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3、如果决定受理的,及时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给职工和用人单位;
4、最后抄送给社保经办机构。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书面的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