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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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员回避情形有哪些

《仲裁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5)与本案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6)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法律依据:
《仲裁法》
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员回避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