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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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司法鉴定字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仲裁司法鉴定字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仲裁是当劳动者有一些劳动纠纷的时候得不到解决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关于劳动仲裁司法鉴定字迹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需要双方仲裁的当事人导向管的司法鉴定的机构进行鉴定,或者可以由司法机关来指定。

一、劳动仲裁司法鉴定字迹

劳动仲裁需要笔迹鉴定的,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无约定或不能达成约定的,由仲裁机构指定鉴定机构。笔迹鉴定必须提供检材和样本,也就是用签字的人的签字比对样本是否一致,由2-3名有资格(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并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第三十七条中规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司法鉴定是属于人损受伤后的伤#残鉴定,并不能作为和单位纠纷中的证据,如果员工是属于工伤,那么员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能进行索赔。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司法鉴定字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司法鉴定涉及到非常多的内容,包括身体上的鉴定,还有刑事类案件发生的时候,对于证据的鉴定,一些尿液,血液还有汗液等生物样本的鉴定等都是属于司法鉴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