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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呢?请看下面的本站为您分析解答这个疑问。

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劳动关系还有一种是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是因为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那么我们的事实劳动关系怎么来进行认定呢?请联系我们本站,我们会为您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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