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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劳动合同不续签赔多少钱?

法律上劳动合同不续签赔多少钱?

劳动者是为社会进步做贡献的重要来源,对于劳动者与利益,我国的法律是重视劳动者的,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同期满的时候,如果单位改变了之前的合同约定,而员工拒绝签订,或者单位提前就拒绝再续签合同,那么对员工来说劳动合同不续签赔多少钱。

劳动合同不续签赔多少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继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有三种未续约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均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③在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究竟是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计算还是以应发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而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进行计算。

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然,月工资是以劳动者应发工资为标准计算的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其中,月工资包括计件工资或者计时工资。

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其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或者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可以看出劳动者无论在哪种情形下都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而这一补偿金是,一般是按照工作时间来算,一般是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来作为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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