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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定工资不合理纠纷,可以仲裁吗?

一、劳动合同定工资不合理纠纷,可以仲裁吗?

劳动合同定工资不合理纠纷,可以仲裁吗?

劳动合同定工资不合理纠纷,可以仲裁的,劳动条款一旦签订,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一方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要征得对方同意。由于经营业绩不佳,某会计师事务所降薪行为属于变更合同条款行为,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事务所决定降薪时,虽然员工没有明面提出反对意见,但是也没有书面同意降薪的证据。因此,事务所的单方变更合同条款行为,是违法行为。固然事务所负责人在具体操作上存在程序失误,,工资结构设计的不合理恐怕是更大隐患。

二、仲裁前置的原因是什么?

1、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立法者不希望把劳动争议都推倒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而是希望主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解决,即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不了,也可以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产生一定的缓冲作用,避免矛盾激化。

2、有些劳动争议涉及的专业性很强,先经过劳动仲裁机构的处理可以发挥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业务熟悉的优势,在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裁决后,再由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法院及时、准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3、法院的民事纠纷案件种类繁多,审理期限较长,而劳动争议仲裁结案期限相对较短,将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使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得到处理,能够使劳动争议处理期限缩短,防止久拖不决,损害劳动者利益。

在确认仲裁是否为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时,应以劳动法第79条为依据,而不应以该法第77条为依据。该法第79条在表述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时,用的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未规定不经仲裁,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必须依法进行,如对法律没有规定的案件进行受理,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案件,法院才能予以受理。因而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前置程序)。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争议作为劳动争议的一种是需要仲裁前置的。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因为往往是以调解为主,所以很大一部分争议在仲裁过程中就通过调解解决了,若是情况比较严重的,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