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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提前续签合同有哪些法律条例?

劳动合同提前续签合同有哪些法律条例?

在我们进入一家企业上班后,我们首先就是要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签订我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有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能随便的开除我们,也不能单方面的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与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都会注明劳动期限,当我们的劳动期限到了就需要续签,那么劳动合同提前续签合同有哪些法律条例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通过以上小编为大家的总结,大家对劳动合同提前续签合同的法律条例都有了相应的了解了,一般如果我们的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用人单位应该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与我们续签合同的,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与我们续签而我们依然在原工作岗位上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对我们进行相应的金额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