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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盖章的劳动合同成不成立

实践中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实际具体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也可以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没有盖章的劳动合同成不成立

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但现实生活中,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其一,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其二,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代理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得到过用人单位授权,他们的言行可以视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此,法律上推定用人单位招聘代理人他们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其三,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且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所以没有盖章的劳动合同是否成立还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说一份合同上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的话,那么这份合同可能是不生效的,也就是不成立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个细节,否则的话吃亏的可能就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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