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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要求及后果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要求及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要求及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了三项措施:

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也不违法。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归纳:用工前订立;用工之日订立;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都符合规定。

二、签订合同注意问题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劳动者在进行工作的时候,都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劳动者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合同的签订最迟是不能超过劳动关系建立后的一个月,否则,用人单位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