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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什么时候发?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什么时候发?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什么时候发?

1、 应当在工作办理交接时就应当发放;

2、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的行为 ,那么必定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还有工作的收入来进行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权益,而且这笔经济补偿必须要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就需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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