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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辞职的规定有什么?

一、试用期间辞职的规定有什么?

试用期间辞职的规定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中的规定,试用期间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则不需要交违约金。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在这个期限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互相了解对方的情况,从而决定是否要选择对方。

员工离职需要赔偿公司损失的只有三种情况:

(1)员工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需要赔偿损失;

(2)违反禁业禁止协议,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3)接受公司安排的专项培训,签订了服务期限制的协议的,在协议期内理离职的。

试用期间内劳动者要辞职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如果是正式员工,公司提前终止给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每工作满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作6个月以下的,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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