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列表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期限是怎么确定的?

一、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期限是怎么确定的?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期限是怎么确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二、员工试用期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在合理的试用期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自由与劳动者通过协商确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的约定并不是随意的,由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会因为用人单位的节约成本等行为享受不到相关的一些福利待遇,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不能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时间

① 劳动合同签订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② 劳动合同签订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③ 三年以上固定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试用期的时间也是计算在劳动合同之内的,在计算工龄时应当将试用期的时间也包括在内。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的试用期标准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试用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时间也需要计算在劳动合同中,计算工龄时也应该包括试用期的时间。在试用期内,员工享受正常劳动福利待遇,如公司依法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带薪休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