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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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需要哪些内容的是?

一、劳动合同需要哪些内容的是?

劳动合同需要哪些内容的是?

(1)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具体采取哪一种类型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2)工作内容。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即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对女职工、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等。

(4)劳动报酬。即劳动者劳动的成果返还和履行劳动义务后必须享受的劳动权利,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5)劳动纪律。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则。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除了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即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哪些情况下其他人的签字也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有效?

(1)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2)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

根据规定,劳动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得到过用人单位授权,他们的言行可以视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3)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劳动合同中的保险称之为社保,是劳动合同中必备的一项条款,除此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劳动者的薪资福利待遇,以及劳动者的具体工作时间,地点,还有休息休假制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各自履行怎样的义务?如果违反了劳动合约,应该各自承担怎样的责任,都必须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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