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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过劳动合同,未将劳动合同给职工需要双倍赔偿吗?

一、签过劳动合同,未将劳动合同给职工需要双倍赔偿吗?

签过劳动合同,未将劳动合同给职工需要双倍赔偿吗?

不需要,员工不能要求双倍赔偿,因为双倍工资支付的前提是没签劳动合同,员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仲裁时单位是能够拿出盖章签字的合同的),员工申请仲裁的结果只能是要求单位返还劳动合同。现在把合同都盖好章给员工就可以了。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需要向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标准如下:

1、工作年限计算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2、不再限定赔偿期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应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签过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给员工,员工不能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的。员工还可以随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承担违约责。若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员工足额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