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列表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否依约支付违约金呢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指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承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责任:
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
二是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否依约支付违约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