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算劳动关系吗 法录帮 劳动关系 2.2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对于向公司提供日常劳动并从公司领取工资报酬的董事、监事,依法应认定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公司间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双方无约定,无需为公司提供日常劳动,仅于特定时间、场合履行法定职责的董事、监事,公司向其支付“津贴”性质的对价,对于此部分董事、监事,则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TAG标签:劳动 监事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