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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三种情况下支持代通知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只有三种情况下支持代通知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在就职时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您有没有仔细阅读过您的劳动合同,里面对员工的离职及公司辞退员工有着须提前30天通知的条例,这是人力上普遍都知道的。但您知道么,还有一个词叫代通知金,今天,本站就来给您讲讲代通知金,并告诉您只有三种情况下支持代通知金的具体内容。

一、代通知金的由来

代通知金这种说法来源于香港的雇佣条例,意思是雇主或者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无需提前通知而随时可以终止合约。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的规定,本来一方提出终止合约,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限(比如:7天或1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的,但是,现在可以不用提前通知了,只要一方把这个提前通知时限的工资,支付给对方就好,用这个工资金额(比如:7天或1个月的工资)来代替提前通知的期限(比如:7天或1个月),所以,这个叫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金额的意思)。

二、代通知金在我国的历史变迁

1994年的时候,深圳首先引进了代通知金制度。

1998年的时候,上海有了代通知金的规定(但上海的代通知金规定在2002年被取消了)

2008年的时候,劳动合同法移植了代通知金制度。

三、三种情况下可以使用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只有这三种情况下(即: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单位辞退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除此之外,只要不是这三种情形下辞退劳动者(比如:本打卡案例,单位提出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也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四、劳动者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离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劳动者法定的提前通知义务。

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就离职,是否需要向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呢?

法律只规定了单位在三种特定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离职,也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所以,向来只有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而无劳动者向单位支付代通知金的。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只有三种情况下支持代通知金,即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无法工作;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未达成协议的。除了以上这三种情况下可以使用代通知金,其他情况均不可以使用,都需要遵守提前30天通知对方的规定。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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