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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行为责任承担法律条文有哪些

职务行为责任承担法律条文有哪些

因公致伤的可能不止有员工本人,还可能造成对其他人的人身伤害,那么这种在工作中的意外情况被称为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这种因为工作才导致的以外是否与员工的工伤一样,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呢?职务行为责任承担法律条文有哪些?

职务行为责任承担法律条文有哪些

首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赔偿责任。”

第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而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行为究竟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以上全文都是关于职务行为责任承担法律条文,对于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主要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这些都可以在民法通则中找到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工伤的赔偿一样,一定要先认定是否为职务行为,避免存在有些人想要逃避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