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助理可以单独执业吗 法录帮 劳动关系 8.51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 TAG标签: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医师 单独 助理 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