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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备案申请书怎么写,如何办理备案登记?

劳动关系备案申请书怎么写,如何办理备案登记?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劳动关系就已经确定,不需要备案,但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后案情较难处理,所以会带上劳动合同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并存档。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申请人需要写劳动关系备案申请书。

一、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备案就是已做登记,已存档。经劳动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有关部门已经做登记、已存档。

(一)具体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二)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三、劳动合同备案申请书

社保中心:

您好!

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工作,

由于单位之前,未能及时聘请相关的社保办事人员,造成了延误,故我单位并未对该职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备案。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办劳动合同的备案手续,望社保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劳动关系备案需要到国家劳动部门进行办理,申请者需要按照申请书的格式书写劳动关系备案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备案登记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确定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办理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办理,劳动保障部门在申请书后,需要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资质的,不能办理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