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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北京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明。

2、租房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还有租房完税证明,以及房东房产证、身份证。

3、租住单位公房的,需要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用途为住宅)的复印件。

4、租住无房产证的农民房,提供:

①房屋地契证明;

②建房屋审批证明;

③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

二、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二、居住证与暂住证区别有哪些?

1、办理的条件不同。居住证办理要求公民要求公民在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请办理;而暂住证办理,只要求公民在当地居住就可以办理,没有时间以及条件限制。

2、所享受的便利不同。居住证办理以后,是可以在当地享受异地办理证件、异地就读、异地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而对于暂住证办理,其主要作用只是登记公民异地居住无法异地享受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综合上面所说,有了居住证明才能办理居住证,只要在本地有居住的地方而且也提供相关的居住证明材料,那么才可以依法的开具居住证明;一般在城区居住的,就可以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开具;如果是农村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到村委会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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