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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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是要进行工伤认定,接下来才是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如果经过认定发现并不构成工伤范畴的话,自然之后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处理。而认定工伤也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么工伤保险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工伤保险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并不只有用人单位才有这样的权利,作为受伤的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其实也是有权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当然,不同主体在申请认定工伤的时候,法律方面的时效要求不同,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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