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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明天跟意外你永远不知道哪一个先来,作为劳动者来说每天勤勤恳恳,希望顺利过好每一天,但是有时候工作就是会有那么一些意外发生,甚至严重到需要住院处理,那么关于这方面的费用怎么报销呢?

一、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工伤费用报销条件有哪些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

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三、工伤费用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没有金额多少的限制要求,要求工伤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个人或单位一定要及时向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反馈信息,以免耽误公司向市医保中心报案的时间(受伤后24小时之内报案有效),因个人原因耽误公司有效报案时间,致使市医保中心不予受理而导致后期的治疗费用无法报销,则由个人负责承担全部治疗及后期相关的医疗费用。

2、今后在       看病治疗的工伤员工要到       医院和       医院二家医院就诊,其他医院或私人医院、诊所就诊出具的药费单据       市医保中心不予认可。

3、到医院就诊的工伤人员特别要求注意事项:

(1)必须要有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认真填写好自己工作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必须填写自己在公司的参保姓名)、年龄、性别;病历上要求医生一定要写明就诊时间、就诊医院名称、检查诊断结果、治疗意见、辅助检查。

(2)门诊治疗的工伤员工要有门诊医疗收费单据,缴费拿到收费单据后要确认姓名、就诊时间及收费金额是否有误,如果不符则要求医院重新开具收费单据,以免引起后期医保中心在进行审批报销医疗费用时的麻烦;

(3)住院治疗的工伤员工要有病历、病情诊断说明书、住院医疗收费单据、住院病员每日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要为所有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所以当发生了意外情况后,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来确定,如果在进行完工伤鉴定后,双方对鉴定的结果有不认同的情况,也是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工伤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