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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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醉酒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醉酒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之后,一般都会以工伤的理由,向当地的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根据相关数据的显示,不少职员由于所受伤是由于醉酒导致的,对于此种工伤认定醉酒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若认定机构,在受理认定请求后的限定期限之内,没有得出认定结果,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工伤认定醉酒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有“醉酒”行为的,不认定为工伤,那么,醉酒的标准是什么,在某些涉及酒后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形中就显得非常重要。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这就是认定是否醉酒的最低标准,如果事故劳动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低于此标准,则不应该视为醉酒。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

1、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5、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6、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

认定为工伤的未参保职工,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可以知道,对于醉酒的行为,不会被认定为是工伤,故而此时即使职员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用人单位也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此时,职员也不得受领工伤保险金,故而切忌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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