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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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通过法院做工伤认定?

可不可通过法院做工伤认定?

一、可不可通过法院做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经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者在企业中上班,付出劳动的同时,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时应该在工作的过程中得到必要的健康的安全的工作环境。不管是工作过程中还是在上班的路上发生的伤害,都属于工伤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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