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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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伤保险工伤纠纷的调解组织有哪些

没有工伤保险工伤纠纷的调解组织有哪些

一、没有工伤保险工伤纠纷的调解组织有哪些?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设立及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

二、没有工伤保险工伤纠纷私下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私下签订的赔偿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发生工伤事故哪些情形下职员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因工伤纠纷被公司辞退申请失业金需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开出的《失业证》或办理《失业证》的证明;

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国家有关部门并没有专门成立过针对工伤纠纷的调解部门,不过,劳动仲裁机构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都会进行调解,若劳资双方接受劳动仲裁机构的调解方案,仲裁机构会制作调解书,劳动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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