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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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时效中止情形

工伤赔偿时效中止情形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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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中止的情形

(1)不可抗力,人力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前者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出现不可抗力时,使得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或不便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行使请求权,而且即使权利人主观上要求行使权利亦无济于事。因此,法律规定时效期间中止计算予以救济是完全必要的。

(2)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其他阻碍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3、发生时段

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由此可知,诉讼时效中止是以暂停时间来计算的,也就是说暂停的时间就是要补齐的时间,并不是只要补6个月就可以。再者,诉讼时效中止是有条件的,并不是随时都可以发生,而且原因也必须是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一些不可抗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