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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房屋拆除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办?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办?

1、通过协商解决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通过调解解决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通过仲裁解决

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房屋拆迁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几种?

房屋拆迁施工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2种,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还可以用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

根据付款方式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这类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在完成分包工程总量的50%后7天内,经双方确认后,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在分包工程完成,经过双方初次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余下10%款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总承包方则向分包方支付此10%款项。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是解决施工合同纠纷的主要方式,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期付款,一种是按预约付款。分期付款是按照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完成一定的工程量,支付一定的款项。预约付款是签订合同时需要预先支付一定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