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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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轻微工伤鉴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轻微工伤鉴定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工伤鉴定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一个鉴定过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家都明白的事情轻微工伤也是需要鉴定的,但是事实上,许多人都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轻微工伤鉴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轻微工伤鉴定是怎样的?

由公司承担医药费,如果交工伤保险,最终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享受工伤待遇:休养期间待遇与未受伤时一样,如果构成劳动能力等级,还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就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七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在这边小编首先要跟大家说明的是,轻微工伤的鉴定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伤情况来进行的,也就是说如果伤情比较轻微的话可能确定的等级就比较轻,因此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然如果还是不懂的话可以咨询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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