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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有哪些

现在在年轻男女之间比较流行提前消费,也就是用明天的钱来购买今天需要的东西。这样的行为固然能刺激消费和市场的发展,但要是碰到购买的东西价值比较大的话,可能就会申请消费贷款了。那么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有哪些呢?本站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有哪些

一、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有哪些

1、风险识别的不够准确,监测与分析都有一些误差;

2、为求高利息,放弃零风险;

3、大多数人都没有信用记录,无法根据信用判断是否为其办理消费贷款;

4、对风险控制的范围还不够全面,对个人消费信贷的贷后跟踪处理的不够;

5、抵御风险的能力与准备不足。

小编建议大家,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前一定要将贷款存在的风险考虑清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个人信贷的法律风险存在哪些

个人贷款业务具有贷款对象分散、单笔业务量小、贷款期限长、资信调查困难等特点,因而其贷款既具有一般性贷款风险,又具有特定风险存在。从目前个人信贷业务开展情况看,的确出现了一些现实和潜在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法律风险是指因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银行债权而出现的贷款风险。由于现阶段我国尚无消费信贷专项法律法规,而现有的《民法典》、《破产法》、《票据法》等金融法规都是针对企业生产性贷款而制定,对消费信贷并不完全适用。

如《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实效为三年”,“诉讼实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的三年”。对个人消费信贷诉讼实效,是从借款全部到期后算起还是从借款人首次还款日算起,目前法律界尚无统一认识。再如银行在处置借款人违约案时,由于借款人享有公民居住权,被抵押房产的拍卖难以强制执行,导致银行贷款出现风险。由于没有具体完善的法律法规,在个人信贷消费活动中产生的纠纷和矛盾就不能真正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得到解决。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建立相关法律规定对涉及个人信贷消费活动的中央银行、信用机构、商业银行,其它企业、个人、税收征管机构、法律实施机构等负责。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到底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的时候,经常爱出现的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有哪些呢?这方面的内容,本站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其实不管是申请进行怎样的贷款,对于申请人来讲,此时多少都会存在一些法律风险的,但如果能够事先了解清楚风险的内容,那么采取相应的措施,还是可以减少风险给自身带来的损害。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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