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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对方全责拒绝赔付怎么办

一、出险对方全责拒绝赔付怎么办

出险对方全责拒绝赔付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拒绝理赔,当事人可以直接拿着事故认定书,到法院对其进行起诉,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负有明确说明的义务,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最高《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二、两车相撞对方全责怎么理赔

两车相撞对方全责,则由全责方赔付无责方车辆报废损失,主要是看全责方投保的险种而定。

1、全责方无任何保险,由全责方驾驶员赔付无责方车辆报废损失;

2、全责方只有交强险,先由交强险赔付2000元,不够的由全责方驾驶员自己承担;

3、全责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先由交强险赔付2000,再由投保的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赔付,比如投保了30万,最高就能赔付30万,不够的由全责方驾驶员自己承担。

另外车辆报废损失计算是先估算报废车事故前的价值。

三、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车险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首先予以赔偿。

因此当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或者在保险金额的赔付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受害人可以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

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报警的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有购买交强险的话是应当由保险方进行赔付的,如果对方拒绝赔付的话是可以拿着事故认定书到法院进行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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