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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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纠纷能否协议管辖

合伙协议纠纷能否协议管辖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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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某些涉外民事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由某个国家的某个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协议管辖包括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国际经济贸易中普遍运用的一种管辖制度。这一制度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一方所在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民事诉讼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

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的事情,或多或少都与法律有一定关联。在现实中,老百姓是非常害怕走法律程序的,因为法律程序非常的繁琐而且因为法律观念的薄弱,我们也会耗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民事诉讼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具体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