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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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入伙的生效

合伙协议入伙的生效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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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为:
(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
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
(3)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